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240

2240.“嚷叫声”

2240.“嚷叫声”是指虚假,“罪”是指邪恶,这从圣言中“嚷叫声”的含义清楚可知。没有人能清楚看出“嚷叫声(cry,经上或译为呼喊、呼叫、哀声、哀呼、冤声等)”表示虚假,除非他知道圣言的内义。这个词有时出现在先知书中,当那里论述荒废和荒凉时,经上就说人们“哀号和呼喊”,以此表示良善和真理已经荒废。这些地方用这个词在内义上描述虚假。如耶利米书:
有牧人呼喊,有羊群当中的有权势者哀号的声音,因为耶和华使他们的草场荒废。(耶利米书25:36)
此处“牧人呼喊”表示他们屈服于虚假,这导致荒废。
同一先知书:
看哪,诸水从北方涌上来,成为一股泛滥的河流,淹没地和充满它的一切,并城和其中所住的。人必呼喊,地上的居民都必哀号,因为荒废的日子将到。(耶利米书47:2, 4)
这论及由虚假造成的信仰的毁灭;“泛滥的河流”是指虚假,如第一卷所示(705, 790节)。
西番雅书:
从鱼门必发出呼喊的声音,从第二区发出哀号的声音,从小山发出大破裂的响声。他们的资财必成为掠物,他们的房屋必变为荒场。(西番雅书1:10, 13)
此处“呼喊”也论及荒废的虚假。
以赛亚书:
在何罗念的路上,他们要为废墟扬起哀声。因为宁林的水必荒凉,青草枯萎,嫩草灭没,青绿之物一无所有。(以赛亚书15:5-6; 耶利米书48:3)
此处以“哀声”(cry)来描述信仰的荒废或毁灭及其完结。
耶利米书:
犹大悲哀,城门衰败,人都披上黑衣坐在地上,耶路撒冷的哀声直往上升。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池边,却找不到水,就拿着空器皿回来了。(耶利米书14:2-3)
此处“耶路撒冷的哀声”表示虚假,因为“他们找不到水”表示缺乏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水”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如第一卷所示(28, 680, 739节)。
以赛亚书:
我必因耶路撒冷欢喜,因我的百姓快乐;其中必不再听见哭泣的声音和哀呼的声音。(以赛亚书65:19)
此处“必不再听见哭泣的声音”表示必没有邪恶,“也不再听见哀呼的声音”表示必没有虚假。这些细节,包括“哀呼”(cry),大部分无法根据字义来理解,只能根据内义来理解。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期望的是公平,看,竟是疥疮;期望的是公义,看,却是冤声。(以赛亚书5:7)
这也论及良善和真理的荒废。此处和先知书的各处一样,表达了一种互换;这种互换具有这样的性质:一个人找到的是邪恶,而不是真理,或说这种互换涉及以邪恶取代真理,这由“取代公平的疥疮”来表示;他找到的是虚假,而不是良善,或说这种互换涉及以虚假取代良善,这由“取代公义的冤声”来表示,因为“公平”是指真理,“公义”是指良善,如前所示(2235节)。
摩西五经也有类似的互换,那里论到所多玛和蛾摩拉说: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他们的葡萄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整串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此处有类似的说话方式,因为“葡萄树”论及真理和虚假,“田园”和“葡萄”论及良善和邪恶;因此,“所多玛的葡萄树”是指源于邪恶的虚假,“蛾摩拉的田园和葡萄”是指源于虚假的邪恶;虚假有两种(参看第一卷1212节),所以邪恶也有两种。这两种虚假和邪恶在本节以“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嚷叫声很大,他们的罪极重”来表示,这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经上首先提到“嚷叫声”,其次提到“罪”;首先提到的是“所多玛”,也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其次提到的是“蛾摩拉”,也就是源于这邪恶的虚假。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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